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县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发展事项会办会的纪要》(2017年第2号办公纪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并完善教师“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教师规范有序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管理瓶颈,县域内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引导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做到“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将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与教师交流轮岗、业绩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推行校长职级等工作协同推进,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县级统筹管理、学校按岗聘用、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
(三)改革创新,动态管理。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数和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构。
三、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编人员。
四、主要内容
(一)优化编制管理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据实核定、县域统筹、总量控制、退补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
县编委办依据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学校办学规模和教学实际需要,核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并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学年核定一次,于每年的6月底完成,9月初进行微调。
县教育局根据县编委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按照“区域内流动为主,跨区域流动为辅”和“超员校向缺员校流动,富余学科向紧缺学科流动”的原则,结合各学校的实际情况,于每年的8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统筹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同时,根据教师流出、退休情况,依据“退补平衡”原则,编制下一学年教师补充计划,并报县编委办、人社局核定后实施,以保证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稳定。
(二)完善岗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按照“按需设岗、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管理。
县人社局根据县编委办核定的实际教职工编制总量和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设置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总量,确定岗位等级分布,原则上每学年动态调整一次。
县教育局依据县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等级分布,结合学校教师人员结构、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等情况,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方案,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在教育局分配的教师编制和岗位设置总量内,制定岗位竞聘方案,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三年一聘。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履职条件。
在评聘、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严重超出状况,可采取“退二进一”办法逐步消化,以缓解岗位设置中的突出矛盾。
(三)完善教师考核办法。教师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围绕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分配和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登记制度,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学工作岗位。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于经过培训仍不能适应转岗任教的,引导其向学校教辅、后勤等工作岗位转换或调整出教师队伍。教师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直至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四)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县政府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和教育优秀人才奖励办法,对优秀教师给予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
县财政局要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政策,要将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偏远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补贴等纳入预算,及时落实,按时发放。
县教育局在编制核定、职务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等方面实行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县城优秀教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在轮岗交流、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坚持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对老、弱、病、残、孕教师给予适当照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县教育局、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通报、协调、研究、解决“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合作,合力推进。县教育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牵头推进改革工作。县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要及时发现和宣传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学校、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大力营造支持、参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8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8日印发